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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塘區這些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發布日期: 2022-01-29 14:03:45 來源: 錢江晚報

為有效減少大氣污染,改善生態環境,防止因花爆竹燃放引發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花爆竹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和上級相關要求,現就錢塘區禁止燃放花爆竹的有關事項通告,本通告自2022年2月1日起實施。

1.禁止銷售的區域

下沙街道、白楊街道、河莊街道、臨江街道區域

義蓬街道:東至義盛路,南至義盛路,西至青六中路(橫一線),北至規劃北路(義蓬街道辦事處北)區域

2.禁止燃放的區域

下沙街道、白楊街道區域

義蓬街道:東至義盛路,南至義盛路,西至青六中路(橫一線),北至規劃北路(義蓬街道辦事處北)區域

河莊街道:江東大道以南禁止燃放的區域:東至樂河路,南至鎮南路,西至巖創線,北至江東大道區域;江東大道以北禁止燃放的區域:東至秀松路(云上學府),南至江東大道,西至永新線(四工段直河),北至圍群線(三工段橫河)區域

新灣街道:東至新灣大道,南至火燈線,西至左鍵線,北至河景路

臨江街道:東至新世紀大道,南至左十四線,西至經四路,北至長風路

化工企業區域范圍內:包括外六工段化工企業區域和臨江街道化工企業區域及周邊五十米距離范圍內

禁止燃放花爆竹區域外的下列地點及其五十米距離范圍內:

1.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2.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范圍;

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4.軍事設施所在地;

5.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6.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宗教活動場所;

7.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8.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

9.商品交易市場、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10.住宅小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

11.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禁止銷售、燃放的種類、規格:嚴禁銷售、燃放A、B級(內筒型組合花直徑大于30毫米)產品;嚴禁銷售須專業人員燃放的花爆竹和禁止個人燃放的禮花彈、小禮花以及摩擦類、霧類產品;嚴禁銷售、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冷光花、“鋼絲棉花”及無規則飛行軌跡的花爆竹。

宣傳部、社會發展局、教育局、住建局、應急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安分局、市場監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隊、錢塘電信、錢塘移動、錢塘聯通、錢塘華數等有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嚴格做好禁止燃放花爆竹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督管理,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黨員干部要帶頭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杜絕花爆竹燃放,在全區范圍內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氛圍。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本通告相關規定,對違反本通告規定非法銷售、燃放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法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發現身邊存在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花爆竹的行為,請及時舉報。

關鍵詞: 煙花爆竹 燃放 禁止 錢塘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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