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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22日半天時間已抓拍副駕駛人員不系安全帶738起
發布日期: 2020-10-23 11:16:32 來源: 河南商報

10月22日起,鄭州交警開始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鄭州全市道路上機動車副駕駛人員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對車輛駕駛員處以罰款10元的處罰。河南商報記者獲悉,從10月22日0時至12時,鄭州交警已抓拍738起。

從早上8點開始,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科研所工作人員宋向陽已經坐在電腦前,對電子抓拍的車輛信息進行審核。

首先,電子監控設備會對鄭州全市范圍內各路段過往車輛進行抓拍,后將數據傳送至中心服務器進行解析,將符合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的數據上傳后,再經過人工嚴格篩選并錄入系統。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屏幕上顯示了三張車輛抓拍圖片,并配有時間、地點、車牌號等基礎信息,“兩大一小,兩張顯示車輛的行駛軌跡,一張可以放大看清楚駕駛員、乘車人員是否系安全帶。”宋向陽說,待審核無誤后,就可錄入違法信息,如果抓拍照片足夠清晰,審核過程不到10秒。

交警介紹,根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乘車人未使用安全帶,將對車輛駕駛人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違章信息會通過短信的形式發送給駕駛人。”

此外,鄭州交警也提醒廣大車主,駕駛車輛時不系安全帶也會受到處罰,“快速路上不系安全帶罰款200元、扣2分,其他城市道路上不系安全帶罰款50元、扣2分。”作為車輛駕駛人,除了自覺系安全帶外,有義務勸導車內乘客帶好安全帶。(編輯 吳冰)

關鍵詞: 不系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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